美国三家主要加密行业组织正推动国会通过一项税收法案,允许数字资产矿工和质押者在出售代币时再确认应税收入,而不是在收到奖励时立即纳税。支持者认为,这能缓解行业长期面对的税务不确定性和现金流压力。
三家行业组织联名表态
区块链协会、加密创新委员会和数字商会近日致信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支持 H.R. 9175《挖矿与质押税务明确法案》。三家机构呼吁议员按现有文本推进立法。
它们在信中称,这项提案是在维持最终纳税原则前提下,对现行规则作出的折中调整,目标是解决挖矿和质押奖励多年存在的征税争议。
保留现行规则,同时新增递延选项
该法案由众议员 Mike Carey 提出,核心是为新生成的数字资产建立一套可选择的税务处理方式。
按照目前美国国税局口径,矿工和质押者通常需要在收到奖励时确认收入并纳税。法案并未取消这一做法,而是将其保留为默认选项。
在此基础上,纳税人还可以选择另一种方式:收到新生成代币时先不计入总收入,等到资产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再确认收益并纳税。
支持者认为,这样可以避免纳税义务先于变现发生。对于尚未卖出代币、手中缺乏现金的参与者,这一安排有助于减轻流动性压力。
现行口径争议集中在“收到即纳税”
行业组织在信中提到,美国国税局现有文件一直是验证者和相关纳税人面临不确定性的来源。
其中,2014-21 号通知将挖出的比特币视为在收到时形成应税收入;2023-14 号裁定则明确,质押奖励在收到时即应纳税。行业方面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可能迫使部分参与者卖出资产以缴税,也会带来所谓“账面收入先于现金收入”的问题。
三家机构还表示,如果法案通过,纳税申报和执法口径都可能更清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合规成本也有望下降。
信托质押条款或影响产品设计
法案还写明,若某个信托仅代表投资者持有并质押数字资产,且本身并未主动经营交易验证业务,其税务身份不会仅因参与质押而失效。
这一条款可能与未来的质押型数字资产投资产品有关。随着资产管理机构探索带质押收益的基金或信托结构,更明确的税务处理方式正变得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