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主席比拉尔·本·萨基布在与学者穆夫提·塔基·乌斯曼会晤后,呼吁在伊斯兰法律框架下继续讨论数字资产。他表示,双方的共同目标是保护巴基斯坦民众免受欺诈和金融损害。

萨基布提到,巴基斯坦的加密监管应关注技术和伊斯兰教法的审查,而不是单一的数字资产裁决。乌斯曼的裁决拒绝了加密购买,认为代币缺乏被认可的伊斯兰财富地位。

在公共声明中,萨基布指出,区块链、稳定币、代币化的现实资产等数字资产涵盖不同的技术和用途,需要进行“仔细的技术评估和严格的伊斯兰教法审查”。他呼吁学者、监管者和行业专家之间进一步的交流。

此次会晤是在达鲁尔·伊夫塔(Darul Ifta)发布的伊斯兰法律裁决后进行的。裁决指出,包括USDT在内的加密货币购买在其对伊斯兰法律的解读下是不被允许的。

巴基斯坦正在推动受监管的虚拟资产市场,虚拟资产法案2026年成立了PVARA,负责许可和监督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PVARA还就交易所、保管人、经纪人、代币发行人等提供者的规则进行了公众咨询。

2026年4月15日,巴基斯坦中央银行允许银行为PVARA许可的公司开设账户。中央银行的通告要求银行核实许可证、进行尽职调查、监控账户,并将客户资金与公司资金分开。银行不得使用自有资本或客户存款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或持有。

巴基斯坦还通过与国际公司的协议探索稳定币和代币化资产。2025年12月,政府与币安签署了一项非约束性协议,研究对价值高达20亿美元的国有资产进行代币化的可能性。另有一项2026年1月的协议涉及研究在跨境支付中使用USD1稳定币的可行性。这些项目仍需遵守监管、技术审查和正式批准。

此次关于加密支付的争议为巴基斯坦的监管过程增加了宗教审查。PVARA在会后尚未宣布任何许可规则的变化,萨基布的声明则为讨论留出了空间,同时监管机构继续起草操作标准。该裁决并未改变国家许可规则,已获许可的公司仍受虚拟资产法和中央银行控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