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正评估修改刑事诉讼法,为执法机关扣押自托管加密资产建立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提案认为,现行规则可以覆盖交易所托管资产,但对由个人通过私钥直接控制的钱包,仍缺少可执行的程序设计。
据韩国《刑事政策研究》6 月刊登的一篇论文,韩国国税厅 4 名官员提出了相关修法建议,其中包括调查组负责人 Jang Hee-won。文章聚焦的对象,是由个人直接持有私钥的钱包,包括硬件钱包,而不是交易所或其他第三方托管账户中的资产。
现行法律难覆盖私钥钱包
论文提到,韩国最高法院在 2025 年曾就交易所钱包中的比特币扣押作出裁定,认定调查机关的做法合法。这一判决确认了比特币可被视为刑事调查中可扣押的财产,但并未说明,自托管钱包中的资产应如何执行扣押。
研究人员指出,这类资产与传统财产不同,无法通过“实际占有”来完成控制。即便调查人员取得嫌疑人的私钥或访问凭证,持有人仍可能保留备份,并在执法完成前将资产转走。
他们还认为,韩国《刑事诉讼法》第 120 条关于搜查和扣押令执行的规定,原本并非为区块链资产设计。把加密资产从一个地址转到另一个地址,也不同于查封或保全实物财产。现行条文没有明确写入资产类型、钱包地址、转移方式和保管安排等执行要素。
提案要求写明地址与转移方式
为填补这一空白,论文建议为自托管加密资产单独建立扣押规则。按照提案,若相关私钥由嫌疑人或所有人控制,搜查扣押令应明确写明被扣押资产的种类、数量、已核验的钱包地址、接收地址、转移方式以及后续保管程序。
作者还建议,不应把被扣押资产直接交由单一调查机关控制的钱包保管,而应采用法院与调查机关共同管理的钱包,以降低盗用和误用风险。如果无法立即转入共同管理钱包,且嫌疑人存在转移资金的可能,资产也可先临时转入法院指定地址。
今年早些时候曾发生安全失误
论文最后主张,立法应把钱包转移条件、扣押令要求、托管安排和管理流程写得更具体,避免被扣押资产完全落入单一执法部门控制。
这项讨论也与韩国国税厅今年早些时候的一次安全事件有关。此前该机构在一份官方新闻稿中意外暴露了钱包恢复助记词,随后有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转走了约 480 万美元的加密资产。
事件发生后,韩国国税厅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重新评估扣押、保管和处置流程,并研究引入私营加密托管服务商,以提升资产保管安全性。
